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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兼职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考核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0-12-17     浏览次数:

     

各学生班:

  为切实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根据《必赢线路检测3003辅导员年度工作考核办法》(党学发〔2017〕10号)、《必赢线路检测3003班主任工作条例》(校党发〔2016〕3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关于开展兼职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考核的通知》的要求,学院决定对兼职辅导员、班主任2020-2021学年履职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1.全体兼职辅导员;

  2.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在岗的所有班主任,因出国等其他原因离岗两个月以上者可不参与考核。

二、考核内容

  1.兼职辅导员考核参照专职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确定。

  2.班主任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质(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等方面)、职业道德(工作态度、敬业精神与团队协作意识)、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等,重点考核其政治表现和履行岗位职责的实绩。

三、考核结果

  1.兼职辅导员考评等级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班主任考评等级分为优秀、称职和不称职,其中班主任考核优秀比例不超过20%。

  2.班主任考评中,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工作验收检查结果为“B”档、班级学生出现违纪行为并受到校级以上处分者,该班班主任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学生民主评议30分以下者考核等级应为不称职。

四、考核程序及工作进程

  1.12月17日-21日,对照考核内容撰写书面述职报告。兼职辅导员结合自身工作开展情况撰写述职报告;班主任对照工作考核内容形成书面述职报告,重点要突出思想工作面对面、学业生涯规划指导及优良学风示范班建设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和取得的成效,新生班班主任应突出新生入学教育相关工作,毕业班班主任应突出就业指导相关工作。

  2.12月21日-23日,学生民主评议(55分)。学院组织学生完成网上民主评议,评议得分由学校反馈学院后,由学院归档汇总。兼职辅导员网评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少于200人;班主任网评人数原则上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80%。

  3.12月20日- 23日,学院考评(45分)。学院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兼职辅导员、班主任考评工作并完成考评结果汇总,上报学校。

五、工作要求

  1.学院成立班主任工作考核小组,具体负责班主任工作考核的组织实施,各项考核工作要按照规定的办法和步骤,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保证考核结果客观公正,真实可靠,师生认可。

  2.兼职辅导员和班主任工作考核不称职者,应予解聘,并停发兼职辅导员和班主任津贴。

  3.各学生班要协调好相关工作,确保考核工作按期顺利完成。

  4.请各位兼职辅导员、学生班班主任将述职报告(形式参考附件3)纸质版于12月21日下午4点前提交至水科所综合楼206学生工作办公室各年级辅导员处。


编辑:蔡孟洋     终审:张成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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