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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学期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南粤情”广州校友励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1-05-07     浏览次数:

     

各年级学生班:

  根据资助方及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的要求,近期将开展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南粤情”广州校友励学金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书面材料要求

  (一)唐仲英德育奖学金

推荐对象为我校2020级全日制本科学生,奖励名额30名,奖励金额每人每年4000元人民币,获奖学生下学年考核合格可连续享受。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实行差额评选,推荐名额40名,具体推荐名额见分配表(附件1)。

具体评选条件如下: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制度;

2.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及公益活动;

3.成绩优良,学习成绩和素测成绩排名均在本班的前40%;

4.同等条件下,经学校认定的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

  需提交材料: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在校期间学习生活表现、参加的公益活动、今后努力的方向等方面情况)、《唐仲英德育奖学金申请表》(A3纸双面套印,一式两份)(附件2)、《奖助学金名单汇总表》(附件4)。

(二)“南粤情”广州校友励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校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本科学生,评选名额10名,奖励金额每人每年4000元。 具体评选按照《“南粤情”广州校友励学金评选办法》执行,评选名额见分配表(附件1)。

需提交材料:《“南粤情”广州校友励学金申请表》(附件3)、《奖助学金名单汇总表》(附件4)。

  二、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5月8日-9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相应表格,连同相关申请材料提交所在院系。  

(二)班级民主评议推荐(5月10日-11日)。各班召开评议小组会议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确定推荐名单。

  (三)院系初审(5月12日-14日)。院系资助工作组根据班级评议结果,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等日常表现情况,确定(评选)推荐名单。

  (四)学校审核、公示(5月15日-20日)。其中唐仲英德育奖学金评选由唐仲英基金会指导教师会同学校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对推荐学生进行综合评定,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各年级、学生班要高度重视,辅导员、班主任要认真做好春季学期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同时,继续加强学生教育,引导学生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活动,培养学生服务社会的感恩意识。

(二)各年级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及时公示奖助学金的评定结果,并于5月11日下午6点30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各年级辅导员处。各项奖助学金所提交学生申请材料均一式两份。

附件:1.2021年春季学期奖助学金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2.唐仲英德育奖学金申请表

     3.“南粤情”广州校友励学金申请表

          4.奖助学金名单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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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5月7日   


编辑:李培铨     终审:张成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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