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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生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及学院《2022级水利类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安排》要求,经过学生志愿填报、学院审核等程序,现将分流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3月29日—4月4日,公示期内有任何异议,请与教学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87082931